日前,在食物、保健品虚伪广告整治中,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抄获了一同“饼干”虚伪广告案。
案发当天,南浔区商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菱湖镇梦湖小区一家商铺进行全方位查看时,发现其店内一张宣扬海报的内容标称:“酥咔饼干——专门应战各种减不下来的肥”“酥咔饼干健康瘦身”“7天瘦5~10斤”“一个月瘦16~30斤”,并配有“酥咔饼干瘦身效果图”。不仅如此,其宣扬手刺还标有“酥咔饼干减脂专家”“酥咔全国代理商合伙人”等字样,宣扬材料印有“酥咔百问百答之疾病篇”“酥咔百问百答之惯例问题之吃后症状篇”等。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25位客户的体脂信息记载台账,以及130盒标准为15g/袋×21袋和32盒标准为15g/袋×6袋体会装的酥咔蛋圆饼干,遂依法查扣涉嫌问题的饼干和宣扬材料。
经查询,商铺经营者于2017年11月16日向辽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单订货320盒酥咔蛋圆饼干,进货价格为200元/盒,出售价格为388元/盒。当事人主要是经过上述海报、手册、材料和清华同方体脂秤、同方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APP获取客户原始体脂信息,然后对客户推销酥咔蛋圆饼干,并定时对每个客户服用后的体脂信息进行收集和挂号造册。到案发当天,已共出售190盒。
因为当事人出售的饼干仅仅一般食物,在出售过程中使用宣扬海报、宣扬手册、宣扬手刺、宣扬材料等对其成效做瘦身的功能性宣扬,其行为涉嫌违反《食物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则,即在广告中对食物做虚伪宣扬。一起,因该事情涉嫌其他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现在,南浔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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