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今年10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将真正开始启动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共计132家,将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将不再对患者进行重复检查。首批纳入互认检验的包括白细胞、红细胞检查等27个最常用的检验项目。
记者了解到,第一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首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27项,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共132家,包括北京的69家、天津的37家和河北的26家三级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所。如中日友好医院、协和医院以及北京友谊医院、妇产医院等本市多家市属三甲医院;天津市的37家医院包括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等;以及河北地区的26家医院,如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等。
验室最为常用、有品质衡量准则、有室间质评计划、易于标准化,且有一定地方互认工作基础的检验项目。符合结果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星号(*)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
记者获悉,实施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在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实施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后,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患者提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报告单时,接诊医疗机构原则上将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将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此外,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如出现临床检验质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认要求情形的医疗机构,将依据情况督促其进行整改或取消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资格。同时,根据试点情况,三地将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第二批互认工作。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的人介绍,实施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后,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患者提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结
果报告单时,接诊医疗机构原则上将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津冀地区医疗卫生资源、规范诊疗行为、改进医疗服务、促进合理检查和合理诊疗、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据介绍,为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对于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临床检验结果易产生较大幅度变化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的、既往临床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复检的情形,接诊医疗机构需对有关互认项目进行复检。
京津冀三地卫生计生委组织三地医学检验质控中心和临床检验中心共同开展检验结果互认的实施和质量控制,成立京津冀地区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专家委员会,确定了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规定要求,指导各地开展了人员培训、室内质控数据网报、盲样检测等工作。
在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经审核满足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方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范围。对于在互认工作实施后出现临床检验质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认要求等情形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依据情况督促其进行整改或取消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资格。
钾(K),钠(Na),氯(Cl),钙(Ca),磷(P),总蛋白(TP),白蛋白(ALB),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肌酐(CRE),尿素(URE),尿酸(UA),葡萄糖(GLU),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乳酸脱氢酶(LDH),肌酸激酶(CK),糖化血红蛋白A1c(HbA1c)。二、免疫项目(3项)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体(HBsAb),丙肝病毒抗体(anti-HCV)。三、血细胞分析(5项)
白细胞(WBC),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GB),血小板(PLT),血细胞比容(HCT)。
据了解,为了使患者不必在不同医院多次重复检查,此前卫生部发布要求,2010年年底前,北京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要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
目前,北京已有大约百家医疗机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互认的项目包括临床生化、血液、免疫共3个专业31个项目。在医院出具的“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报告单”上标有星号(*)的项目,其检验结果就可通用。
但有专家解释,化验检查结果的互认是有时效性的。医学检测结果基本上都会跟着时间的变化而不一样,在生化、免疫、血液这三大类检查中,免疫类的化验结果时效最长,有效期可达3个月以上,而血液化验检查结果通常是变化最快的,有时甚至有可能一天要测几次。要不要重新化验,主要根据病情的变化以及临床医生的判断。
京津冀132家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首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27项,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共132家,包括北京的69家、天津的37家和河北的26家三级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所。京津冀区域内第一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27项,包括19项生化项目、3项免疫项目和5项血细胞分析项目。
昨天,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今年10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将真正开始启动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实施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后,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患者提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报告单时,接诊医疗机构原则上将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将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京津冀试点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10月起实施,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在京津冀区域内启动三地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首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27项,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共132家,包括北京的69家、天津的37家和河北的26家三级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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